同時,何輝依法讓渡給興國礦業的一號金礦體的運營權,並連同礦表隱所有的一切固定資産等設施、設備、出産東西、礦上所存礦石、流動資産等一並讓渡給興國礦業所有,上述所有資産均包羅正在3700萬元的合同價款中。
按照通知,遼甯金礦堆浸園城黃興國礦業正在今歲尾前向何輝領與3700萬元,金獲遼甯一金礦運營權墾丁水陸活動作爲對何輝前期投入一號金礦體(華子溝礦區硫磺板區域坑口)四個礦井(礦區面積約0.5平方公裏)的彌補。遼甯金礦堆浸
一號金礦體由興國礦業與何輝兩邊配合辦理,所産礦石由興國礦業與何輝兩邊依照95:5的比例進行;兩邊競爭刻日爲戰談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1月30日止。